宣城市发布市民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十请十不”
本报讯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加快宣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伐,近日市文明市建设办制定出台《宣城市民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十请十不”》(以下简称《规范》),对市民日常公共行为划出“准绳”。
《规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旨在通过制定行为规范,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规范》内容包括:行人请走人行道,不横穿马路;电瓶车请走慢车道,不逆行;车辆请停在车位里,不乱停;垃圾请分类入桶,不乱扔;出门请备纸巾用,不随地吐痰;吸烟请在吸烟区,不乱丢烟头;车里请备垃圾袋,不从车窗抛物;请有序排队、主动让座,不插队和抢座;楼道里请勿放杂物,不在小区里种菜养家禽;遛狗请牵绳、清理粪便,不让狗吓人咬人。
同时,市文明市建设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实施普及,在全市营造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要围绕《规范》实施开展各类志愿活动,积极加入文明劝导行列,引导市民改掉不好习惯,养成文明习惯。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着力形成依法依规管理的工作局面。(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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