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宣城市规范商品房团购行为

安庆晚报 2010-04-07 01:45 大字

 

据安徽日报4月6日报道(张敬波)

 

宣城市日前出台规定规范商品住房团购行为,对商品住房团购的定义、组织,开发项目的团售条件、销售和资金管理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宣城市《关于做好商品住房团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商品住房团购(也称团体购买或集体采购)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消费者,由相关媒体或街道社区等组织,通过招标采购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谈判等方式,以低于市场成交价格购买商品住房的行为。团购组织单位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发布《团购公约》,发起团购活动;拟购买第一套自住性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消费者需团购商品住房,可报名参加,并委托授权团购组织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商谈判等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团购协议。团购组织单位制定商品住房《团购公约》,须报市工商局审查备案。《团购公约》应明确团购参与条件、团购程序、选房规则等权限和范围等。

宣城市还规定,严禁利用单位或财政性资金(基金)购买商品住房;严禁行政机关利用单位职权对团购活动施加影响,防止个人借团购名义炒卖房地产;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参与炒卖房地产谋利的,要严肃查处;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新华社电肖楚女湖北省汉阳县人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

新华社4月21日电

 

肖楚女,湖北省汉阳县人。1919年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先后在湖北襄阳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安徽宣城省立第四师范任教,参加了恽代英组织的互助社和共存社。1922年...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