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建平:

宣城日报 2019-03-26 00:00 大字

为农民工追讨并发放工资。司法所调解现场。

3月22日,郎溪县建平司法所所长黄开军刚刚从调解现场回到办公室,又开始整理手头的其他案件材料。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0多年来,黄开军在信访矛盾化解调处中成绩突出,被称为当地的“访调专家”。在他带领下的建平司法所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紧紧抓住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的重点问题,在预防调解处理民间纠纷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探索出“一二三四”工作法,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树立“一个理念”加强“两个建设”

詹某曾在建筑工地上跟工友孙某打架争执,后经建平镇“警民联调室”成功调解。詹某回想当时情景说:“要不是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可能引起一场大的纠纷,后果不堪设想。”

一直以来,建平镇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导的“大调解”格局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及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关系,分别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派出所等联动建立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及人民调解“牵手”刑事和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在法院和检察院派驻司法所工作室。

同时,推动以“第三方”身份介入调处涉及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消费维权等的民事纠纷调处工作。通过积极开展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得到了解决。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黄开军说:“我们就是要将‘调解优先’的理念贯彻落实于日常生活、司法行政工作中。”为了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建平镇还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组织建设是关键。该镇紧抓“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督查和创评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利用村、社区“两委”换届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充实和换届,以保证基层调解组织切实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作用。目前,建平镇的19个村8个社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其中个性化调解室31个。

队伍建设是基本保障。按照威信高、素质高、热情高的“三高”标准,优先选聘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志愿者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配齐配强了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和信息网络。在此基础上抓好培训指导,开展有计划、分步骤、重实效的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专题授课、案例讲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升培训效果,宣传人民调解创新机制和先进典型,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

“三个及时”让调解事半功倍

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建平司法所坚持走群众路线,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扎实推进“群众信访群众评”工作制度,与镇信访办在开展“访调对接,矛盾纠纷不上交”学习枫桥经验,针对基层信访积案,依靠群众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矛盾化解。

去年12月20日下午,有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村德高望重、有一定影响人员参加的“群众评议会”,票决化解一起因土地争议长达4年的信访纠纷。

黄开军介绍:“最后七位评委投票一致认为这块土地应该归精忠村村委会集体所有,但考虑村民组与村委会之间关系,在对外承包时可以适当给予分成,长达4年的信访积案圆满化解。”

遇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每年年初制定了《建平镇人民调解工作方案》,对当年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强化各单位部门联动协作,对所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定期研判分析,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工作,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矛盾纠纷发生时第一时间介入。

处理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实行“三三”调解制和“首问责任制”,坚持组、村(社区)、镇三级调解,一般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对重大疑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和“零报告”制度,要求责任到人,限期办结。确保及时稳控、及时调结。

化解纠纷后,及时回访。坚持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矛盾纠纷调结后,及时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较复杂、疑难的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定期回访。以排查潜在的隐患,巩固调解效果。

“四个结合”切实维护和谐稳定

若想做好矛盾调处,首要的是向群众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淡薄是引发民间纠纷的根源。”黄开军认为,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建平镇发挥人民调解的宣传作用,依托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6人的镇普法宣讲团和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使群众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普法先行,靠前服务,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与调处平息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排查一次,宣讲一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人民调解的知晓率。

做调解工作,其实就是做群众工作。将人民调解与群众工作相结合,是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结合开展扶贫攻坚活动,全镇人民调解员走村入户,变被动为主动,深入到群众中调查,了解社情民意,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实、做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工作是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重要一环,将“风险评估”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融为一体,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构建社会矛盾多元联动调解体系,形成基层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及早发现风险,提出化解预案,提高了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以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利用法律服务人员专业优势,向人民群众提供维权咨询指导、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同时要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鼓励其参与疑难纠纷的调解,介入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利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重身份,对平时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的,或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的,人民调解服务先行,以达到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拓宽弱势群体维权渠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的目的。

一组数据颇具说服力:2018年度,建平镇共排查矛盾纠纷721起,调处721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访调对接纠纷34起,疑难复杂纠纷6件,协议涉及金额336.1156万元。防止民转刑纠纷2起1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起60人,做到了网上全案全流程。案件补贴25290元,调解员经费补贴24000元,人民调解经费补贴58000元,人民调解办公经费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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