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起冲突 返还彩礼平纠纷
郎溪讯近日,郎溪县司法局新发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解除婚约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辖区的和谐稳定。
2017年11月份,郎溪县新发镇小伙小张与同村的小刘经人介绍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后经双方家长同意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并按照当地习俗办理了结婚酒席。在小张与小刘建立同居关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张两次邀请小刘的亲友到家,先后给付小刘“八字钱”、彩礼钱及小菜钱共计189100元。今年中秋节,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两人按照农村习俗在郎溪某大酒店举行了婚礼。但是,两人在一起生活没多久,发现彼此性格不合,时常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难以进一步发展,难以再继续共同生活。10月初,二人决定“分手”,于是小张向小刘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因协商未果,遂向新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在得知情况后,新发镇司法所受理了此纠纷,并立即开展调查,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亲属进行调解。为彩礼金数额问题双方争议激烈,调解中,调解员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家长说明张、刘二人的“婚姻”属无效婚姻,同时参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对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分析讲解。最终,在调解员合法、合情、合理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就返还彩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男女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婚约,小刘自愿返还小张彩礼等费用总计189100元,今后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的自主恋爱活动。(新司所)
新闻推荐
郎溪讯为巩固提升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郎溪县在全县深入实施农户宜居环境“五整洁”(庭院整...
郎溪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郎溪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