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旌德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
(上接B1版)
七、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实施“三百”工程选派81名干部联系村(社区)、138名干部联系规模以上企业、99名干部联系在外商企界人士,为企业解决问题45个,为村办实事151件,与26名绩溪籍旅外人士达成回乡投资意向。深化乡村“一平台两中心”和社区“一办四中心”建设,推行“农事村办”等做法总结“农事村办”做法,编印“农事村办”分级代理一卡通,乡村“一平台两中心”、社区“一办四中心”常态化运行。深化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开展乡镇干部住乡值班督查5次。完善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制定村干部“十不准”,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定期开展督查。深入推进“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活动,加强群团和统战工作出台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实施意见,全县组建基层工会739个、共青团组织197个、妇女组织126个。把工青妇等组织纳入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群团组织工作经费353万元。深入开展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严格落实《绩溪县民主党派向中共绩溪县委提出意见建议“直通车”制度》,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持续开展“绩溪好人”、“志愿服务标兵”评选上半年共当选“绩溪好人”30人,当选“宣城好人”11人,1人入选“安徽好人”候选榜;评选“志愿服务标兵”10人。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继续用好新华社党政客户端《徽韵绩溪》和“今日绩溪”、“文明绩溪”微信公众号;开通“绩溪招商”、“绩溪旅游”等一批县直单位微信公众号。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明上网,建立舆情信息“1+1”处理模式。办理网民投诉23件,网上答复信息28条。
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红黄榜”等制度结合党建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抽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制定党员“红黄榜”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党员党性体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在发展党员中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积分管理。开展党员党性“体检”该项目已纳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领域创新课题,制定了实施方案,设置7项共性指标,针对农村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非公企业党员等不同领域分别设置3项个性指标,并设置一票否决项目,按照个人查占10%、党员相互查占25%、群众查占25%、组织查占40%的权重核算党员党性体检分值,并甄别调查、评定公示。探索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集中排查清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违纪党员以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或自行脱党除名处置。选树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典型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对4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5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93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通报表彰。
九、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11个乡镇和67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向县委述责述廉,4个单位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评议。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正在研究制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11个乡镇和62个县直单位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汇总考核结果,报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审议。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巡查力度继续坚持“一案双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着力打造“家风家训传承教育基地”挖掘、宣传我县优秀家风家训,进一步拓展章氏家训的文化内涵,突出“溯源”“禁贪”“崇文重教”三个主题,着力打造好“家风家训传承教育基地”。目前,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已启动《绩溪家训》编纂工作。推进县级纪检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继续加强县级纪检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县纪委换届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指导下继续开展派驻机构“全覆盖”相关工作。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结合乡镇党委换届配齐配强组织工作力量,举办业务培训班,出台《乡镇党委组织员、组织干事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培训管理。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制发《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将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纳入民生工程,按照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392万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已纳入县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达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调整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的入2倍标准。绩效报酬由乡镇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村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和村“两委”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考评情况合理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统一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为329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统一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设立专项基金,开展“五八十万”工程,力争三分之二的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5万元出台实施方案,设立发展基金1000万元,18个村拟以村集体资金、自然资源入股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8个村探索村集体资金入股光伏发电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项目主要内容完成进度情况一、实施“一抓四强化”党建行动计划按照“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建立“一招不让抓落实”工作机制,推进“书记强认识、组织强活力、队伍强素质、作风强成效”。制定2016年全县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将全年党建工作量化分解为102项具体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挂图作战”,定期调度。二、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基层党建“三个清单”,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层层召开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在全县党建工作会上与各乡镇党委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汇报1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1次。县委常委会11次研究党建工作,其中专题会议2次;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4次调度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4次。县委常委、人大及政协主要领导和党员副县长共到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51次。县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1-2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县委书记、副书记共领办基层党建创新项目5个,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领办创新项目50个。三、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作为全委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出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具体任务分解表,出台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和专项督查制度;向市委专题报告了上半年县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学经典、讲经典、考经典”的通知》;召开全县交流会2次,举办专题研讨会1次;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学经典交流会132场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学习。印发县委中心组2016年度理论学习意见,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纳入学习内容;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和“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专题研讨;各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按县委要求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年”活动。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大喇叭村村通”项目被确定为2016年度首批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创新项目;已配备乡镇副科级宣传员2人。广泛开展创建基层示范党校活动,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三项活动”的通知》,确定3所基层示范党校争创先进基层党校;县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各类理论辅导上党课38场次。四、加强服务型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建“1+12”方案。分别制定农村党建“1+12”具体实施方案,持续抓好方案落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党建“1+12”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倒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1个,已基本完成整顿任务。坚持内选与外返、横挂与竖联、上挂与下派相结合,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通过竖联、外返方式分别产生1名村党总支书记。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试点工作。选拔1名退休教师回村担任村党总支书记。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比上年提高10%以上,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到应建全建。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96.2%;有专职人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100%。90%以上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目标。全县91.1%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基本建成乡村“一平台两中心”和社区“一办四中心”。乡镇全部建成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率95.1%;社区全部建成“一办四中心”。全面清理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共清理标识标牌627块,减少工作事项12项,清理临时性工作机构31个。五、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入党资格联审制度,统一制定发展党员操作手册。制定《旌德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落实全程票决制、联审制度。建立全程记实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以党支部工作手册为记录载体,全程记录“三会一课”、党支部重要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教育党员干部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充分利用党内民主生活、会议等方式传达、教育党员干部规范自身言行举止,不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继续开展“党员上岗戴党徽”、“党员讲党课”活动,规范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上岗戴党徽”制度的意见》,开展专项督查2次;摸排出流动党员1188名,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编号管理制度。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今年已发展党员35名;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有序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和“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开展工作日志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择优比选3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对8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职务。扎实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工作。持续推进重要岗位干部及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交流轮岗干部27人。严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健全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机制;对41名乡镇党委换届新提名人选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了抽查核实。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县乡党委换届,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普遍2次以上。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3月28日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6月28日圆满完成县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紧缺专业人才和柔性引进县外人才工作。制定重点人才队伍培训计划,培训各类人才3400人次;发布紧缺专业人才和柔性引才目录,确定紧缺专业人才拟引进对象6名;组织8家企业赴南京、合肥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七、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乡镇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制度。开展2次专项督查,全县10个乡镇党政正职每周一固定接访48批68人次。推动网络政民互动,加强对网民代表的教育引导。在县政府网站设置“政民互动”栏目,对部门办件时限和办理质量进行全程考核;1-6月,收到网民咨询、投诉11件,办结率100%;10个乡镇全部开通微信公众平台;采取约谈、座谈会等方式教育引导网民。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和城乡结对共建。971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8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与68个村级党组织定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坚持和完善“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工作机制。将“党建带群建、合力抓创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同布置、同调度、同考核。坚持“千名干部进万家”走访调研工作。已完成启动准备,排定了走访安排表,并在旌德先锋网公示,8月初启动。继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制定《旌德县2016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县1586名干部参加考试;组织1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切实做好扶贫工作,实现2016年底贫困人口在现行标准下全部脱贫。1854名干部结对帮扶1355户贫困户,走访4281人次,制定帮扶措施3171条,完成5户8人易地扶贫搬迁。八、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违规问题查处问责力度。开展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督查2次;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20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起5人;对4个乡镇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严格问责懒政怠政行为。严格执行明查暗访暂行办法,坚持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22次,通报批评15人;严格落实《旌德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一图四表”制度,乡镇、县直单位每月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每月向市纪委报告。推进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制度和“四学三访两谈”活动,落实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制。深化乡镇干部住乡值班和“夜学夜访夜谈”制度;全面推行村干部到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和坐班制度。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出台《旌德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旌德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1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2件,同比增长107%;新立案件38件,同比增长46.2%。推进县级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机关编制总数的61.5%。健全完善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出台《旌德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试行)》;建立重大案件县纪委常委督办机制和纪律审查工作月通报制度。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制定《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宣教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加强江上青烈士纪念馆管理;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新建市级示范点3个、县级10个。严格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旌德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责任分解表,并组织开展1次监督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全覆盖”。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和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完成对住建委、县医院2个单位巡察。建立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中共旌德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开展县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县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十、强化工作保障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共配备28名党委组织委员、党委专职组织员和组织干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及管理规定。按照“公推直选”程序,为9个党员数超50名以上的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深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职务补贴制度。建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岗位津贴制度,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发放职务补贴。分别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将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5月份,已拨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210万元。村“两委”正职干部基本报酬达到规定标准,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村“两委”正职19800元/年和其他村“两委”干部13860元/年的标准,按月及时发放;实施了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拟定村干部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初步方案。建立专项基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减少“空白村”10个以上,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60%以上。开展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县推进工作,68个村(社区)都成立了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设立100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9个,共计55个村拥有经营性收入,占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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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绩溪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