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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老赖虚报财产罚款15000元

安徽法制报 2015-07-29 12:37 大字

绩溪讯 近日,绩溪县法院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冯某罚款15000元,同时要求其提交具结悔过书。这是该院今年对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对象作出的首例处罚决定。

3月,该院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判决被告冯某赔偿原告胡某611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原告遂于2015年5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催促其履行义务并如实报告财产。但是冯某声称已经支付医疗费,余下款项因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省高院申请集中查询了解到,冯某开设的公司隐瞒了真实财产,遂做出上述处罚。

(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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