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律师短信赞公正
本报讯 “法官,您好!我是工人彭某的代理律师。刚刚认真读完您写的判决书,非常激动,这份判决真正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我去过绩溪3次,你们不敷衍塞责,耐心取证,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是某代理律师于7月21日发给绩溪县法院一位法官的短信。
去年1月,某公路养护公司职工彭某在工作中受伤,自己垫付了医疗费。由于公司与彭某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彭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导致其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也不能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彭某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件受理后,由于缺乏相关证据,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较大,办案法官为慎重起见,组织了多次开庭,力求查清事实,还原真相。通过法庭调查,办案法官发现尚有证据未被完全发掘,于是多次深入工地走访,与彭某的工友进行沟通交流,并仔细查阅该公司提供的证据。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办案法官收集到工人的证词、彭某近两年在公司的工作情况、公司提交的职工工资发放名册和考勤记录等证据之后,判决彭某和公路养护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依法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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