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提异议 法院调解化纠纷
5月15日上午,因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而从江西远道而来的两名当事人,在向法官连声道谢后,轻松地走出了绩溪县人民法院。
2013年1月23日17时10分,江西某运输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沈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绩溪县境内一搅拌站过磅时,因发生侧翻,导致该车及搅拌站活动板房、地磅损坏。经相关部门认定,沈某负全部责任。运输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但因双方在赔款的数目问题上悬殊较大,没有达成协议。该运输公司遂于2014年4月1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各项损失的理赔款合计95010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地查阅卷宗,发现原告在提交的鉴定结论中,并未对车损部分扣除残值,因此该证据存在明显缺陷。果不其然,保险公司在几天后便将重新鉴定的申请递交给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在外省,于是建议双方最好调解结案,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庭审中,法官结合庭审情况,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王晓平·
新闻推荐
绩溪县华阳镇胡某,因1996年盗窃耕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6月份减刑后回归社会。胡某以前工作的工厂已倒闭,夫妻又离异,无房无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兄弟接济而寄居在某旅社的一个小房间。加...
绩溪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绩溪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