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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100%参保 财政承担部分100%兑现绩溪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有“亮点”

皖南晨刊 2013-03-05 22:22 大字

绩溪讯(周明助 周静)为了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绩溪县把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扩面征缴作为突破口,积极创新征缴办法,取得新突破。2012年,全县事业单位100%参加失业保险,财政承担2%部分100%兑现,共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42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62%,当年结余265万元,累计结余352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失业保险基金来源的稳定、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

创新建立制约机制。该县人社局、财政局和地税局联合出台相关制约机制,对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自聘人员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督促事业单位在每月审批工资时,必须首先要经过失业保险科审核,将职工个人缴费全额列入工资表,统一由县财政按月代扣代缴到位,实行足额征缴,覆盖率达到100%。尤其是对单位承担2%失业保险部分,县财政部门直接划拨到国库失业专项基金账户,在全市率先实现单位承担部分100%兑现。

狠抓稽核检查机制。每季度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依法对全县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申报缴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表、会计报表、缴费凭证等资料,加大对欠费单位的征缴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通报全县,责令整改。

强化督导落实机制。针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难度较大这一实际情况,县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单位检查督导征缴工作。每季度末汇总督查情况,对征缴工作中突出问题和难点由县政府统一调度解决。

此外,专门投调人员,建立失业保险标准化档案室。对历年来的所有失业职工纸质档案分门别类进行归档整理,并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了完善的电子台账,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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