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唯一试点县绩溪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案试行
本报讯(记者 汪鸣)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作为全省的7个试点县之一,绩溪县被定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县,也是宣城市唯一一个试点县。目前,该救助方案试行已经开始。
据了解,该方案立足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通过完善救助方案,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慈善的衔接与结合,增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的综合效能,着力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该方案救助对象为户口在本县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城乡低收入老年人,以及县政府认定的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
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指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在6500元以内,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人。
农村低收入老年人:指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1.5倍),且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年人。
据介绍,该方案主要资金来源为当年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的20%统筹安排;社会筹集、捐助的用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资金;福彩公益金等。
该方案主要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20类大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医疗救助诊疗和用药范围参照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目录)超过2万的,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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