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司法局“三强化”筑牢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安徽法制报 2019-10-11 20:43 大字

近年来,泾县司法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化、细化、实化。

强化领导。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强化学习。用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平台,坚持周一早学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反腐败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执纪监督,切实落实政治教育、党性教育。

强化舆论。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各类意识形态主阵地的建设管理,建立网络文化传播队伍,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加强内容监督。 ·汤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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