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网上发稿件,老太莫名“被死亡”

新安晚报 2018-07-26 10:33 大字

泾县年过七旬的唐奶奶明明活得好好的,却在一篇源自法院的稿件中被显示已经死亡,这让她心里很难受。近日,泾县法院采写涉事稿件的工作人员,以及分管宣传的副院长等相关人员来到老人家中道歉,获得了老人谅解。经协调,采写稿件的工作人员自掏腰包向唐奶奶补偿了2000元。

老人发现自己“被死亡”

唐奶奶的儿子李先生告诉记者,母亲生活在泾县茂林镇山水村。今年6月12日,村里有人在泾县当地一个微信公号上看到唐奶奶去世的消息。唐奶奶得知后,情绪很是激动。“我明明活得好好的,怎么可能不在了?”

李先生说,得知消息后,他赶紧上网查看。“稿子发在我们当地的两个微信公众号泾县之窗和百姓论坛上。”李先生在这篇标题为《泾县八旬老人向4名子女追讨医药费,法官“送款上门”》的稿件中,发现主人公是自己的父亲,稿件来源则是泾县人民法院。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里确实有纠纷,母亲和几个子女生活,父亲常年独居,他通过起诉的方式向子女们讨要过赡养费。

“但稿子里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李老双腿残疾必须依靠拐杖才能行动,老伴去世后便一直独自生活\’。”李先生觉得,法院不能仅凭他父亲独居,就认为他母亲已经去世了。“泾县本来就不大,稿件还有图片,大家一看就知道是谁了。”

多次维权最终换来道歉

为了此事,李先生找到泾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在相关平台进行更正道歉。“找了几次,可一直等到7月12号还是没有看到相关情况说明。”李先生说,见对方始终没有回应,他开始向媒体求助。

李先生说,后来泾县法院派人登门向他母亲道歉。“法院来了几个负责人,还有一个小姑娘,可能是写这篇稿子的。”李先生说,他们的道歉很诚恳,再加上当地村干部从中协调,母亲最终原谅了对方。

李先生说,他要求对方删除稿件,并在平台上更正,对方表示同意。“他们还让我写了一个谅解书,表示已解除误会,我也写了。”

法院承认是工作失误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泾县人民法院的宣传部门。宣传科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确实是法院一个工作失误。“稿件是发在泾县人民法院官网上的,发现问题就已经删除了。”

泾县人民法院宣传科的张女士称,事发后,分管宣传的一位何姓副院长及相关人员确实去当事人家中道歉了,包括那名写稿的女孩。“她是刚来的工作人员,去年才从事宣传工作。”张女士表示,可能这位同事看到老爷爷一个人住,就误以为他无配偶。

据了解,为了弥补稿件出错给老人带来的不好影响,采写稿件的工作人员自掏腰包,给了老人2000元钱作为补偿。

束雨薇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陈牧朱庆玲

新闻推荐

泾县经开区着力 提高证件帮办效率

泾县讯为进一步挖掘自身潜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泾县经济开发区从服务意识上着手,从业务能力上突破,着力提升为企业帮办证件的...

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