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宫”仍不思悔改 因盗窃第七次领刑
泾县讯(孙山中)泾县桃花潭镇张某,1984年不满20岁就因盗窃被判刑,从此他似乎与监狱有了“不解之缘”,先后因盗窃、抢劫、奸淫幼女被判刑六次,总刑期23年。最近一次于2014年12月刑满释放,今年2月份又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11月18日晚,张某在泾县桃花潭镇查济村一户人家门前,盗窃一个石质鱼缸,埋藏到自家门前的泥沙中。2016年11月25日晚,张某又盗窃了查济村华某家门口的一个鱼缸,正好华某家门口装有监控摄像头。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依据华某提供的监控录像线索,于2017年2月15日将张某抓获。经鉴定,两个鱼缸价值4075元。在庭审中,张某只承认盗窃一次,对盗窃华某家门口的鱼缸不承认。公诉人当庭出示监控录像,录像中正是张某将鱼缸从华某家门前搬走。看过监控,张某无法再狡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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