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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汀溪“把关” 烟爆经营资格

皖南晨刊 2016-05-31 11:12 大字

泾县讯(汪永有 黄飞)日前,泾县汀溪乡多措并举,积极开展201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审查工作。

该乡针对许可证的时限、申请和申办等一系列流程做了详细规定与部署,限时要求相关经营户及时办理。并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调查摸底,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由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提出申请,乡安监站对申报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初审,县安监局复核审批。对不符合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条件的,督促其整改,直到符合为止。

同时,该乡对各经营户填报的申报表进行实地勘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周边100米内无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半径50米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商店;经营场所周边20米内无固定明火;零售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要求,乡安监站现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没有达到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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