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意气用事得不偿失 互抵赔款息事宁人

皖南晨刊 2016-01-04 12:28 大字

泾县讯(乔文君 王连杰)“和气生财”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然而家住泾县的董某与李某却并没有领会这番道理。

董某是泾县某矿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从事货车拖运矿石的工作。自2013年起,李某开始向该矿石企业输送矿石,双方就五万余元货款发生纠纷。李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最终经宣城中院终审判决,判令该矿石企业限期给付矿石运输款5.9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未如期还款。李某也并没有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自己上门讨要。双方一时言语不合,发生肢体冲突,李某将该董某打成轻伤。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协议,最终李某被判刑九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3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近日通知李某妻子与董某到庭,在阐明两案法律关系的同时,侧重从情理角度说服双方当事人。董某虽获赔3万余元,自己却受了皮肉之苦,李某本应获得5.9万元,但这一肢体冲突直接损失了3万多元。经案件承办人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妻子在取得授权委托手续后,书面同意将运输货款5.9万元折抵赔偿款3万余元。该矿石公司再支付2万余元的货款后,两起案件纠纷一笔勾销。

新闻推荐

泾县开展 “保护映山红行动”

泾县讯(章醒)泾县森林公安局近日组织数十名民警前往该县榔桥镇开展“保护映山红·我们在行动”巡查暨法制宣传活动。当天的活动中,该县森林民警深...

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