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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解八旬老人“赡养”忧患

皖南晨刊 2013-08-27 21:05 大字

泾县讯(汪璐 王连杰)八旬老夫妻将小儿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但案件调解后,小儿子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这可怎么办?日前,泾县法院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劝导和帮助下,小儿子和父母解开了心结,表示以后会按时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老人的“赡养忧患”得到了解决。

家住泾县的陆大爷和胡大妈共育有三子一女,他们认为平时大儿子、二儿子和女儿都尽了赡养义务,唯有小儿子未尽义务,所以一纸诉状将小儿子诉至法院,经过泾县法院调解,小儿子答应按月给付赡养费,并按份承担二老医疗费。但调解后,小儿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两位老人遂于2013年8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冒着近40多度的高温,执行法官赶赴老人的小儿子家中,通过询问,小儿媳道出了未履行义务的“委屈”。原来老人与三个儿子共有两块山场,后在山场的分配上小儿子觉得吃了亏,夫妻俩对老人一直有意见,所以才不愿拿赡养费。得知这种情况,执行法官遂将老人的三个儿子都通知过来,当着大家的面做各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与三个儿子决定重新划分山场,执行法官按山场林权证的图纸将山场大致划分为三份,兄弟三人抽签决定取得哪块山场。小儿子按此方式分得了一块山场,终于解开了心中多年的疙瘩,当即支付了所欠的赡养费、医疗费,并表示今后一定按时履行赡养费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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