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泾县查处首例土地刑事案件

宣城日报 2012-09-10 22:06 大字

泾县讯 日前,泾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公开审理了泾县首例非法占用耕地案件。

当事人査某系泾县桃花潭镇査济村人,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高铁建设需要为由,私自在泾县泾川镇岩潭村桑场组非法转让耕地20多亩,其中12亩左右耕地被硬化用于建设钢筋厂,毁坏了耕作层,部分建设了办公用房及工棚。经泾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取证,发现其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违法破坏耕地面积较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遂将案件移交泾县公安局处理,经泾县公安局对该案件补充侦查后,认为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清晰明了,以非法占用耕地罪,依据法律规定,移交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公诉人在法庭辩论中提出,本案给大家一个警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侵犯或扰乱我国土地管理秩序,毁坏农用地,势必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法院审理,依法经过庭审质证、认证,认定该案证据确凿,犯罪事实存在,且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遂宣布择日宣判。(曹诚 苏修善)

新闻推荐

新元村:巾帼扮美新乡村

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在泾县琴溪镇新元村的美好乡村建设中,村中妇女不仅“顶起”了“半边天”,还“照亮”了整个天空,也让新元村荣升为省级“巾帼示范村”。文明创建唱主角2005年,新元村被确定...

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