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强化生态保护

宣城日报 2019-03-11 10:36 大字

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坚持发展和生态底线“同守”以及“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共建的工作理念。宣城市检察机关致力立足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宣城绿色创新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2月底,沪苏浙皖构建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池州片调研座谈会在池州市检察院召开,宣城人民检察院在会上介绍了本地检察机关在保障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加强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了“宣城检察方案”。

除了以办案为抓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外,宣城检察机关还利用构建共抓大保护工作机制,通过对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河长制+检察”的经验探索,不断提升保护合力,增强司法刚性。同时,旌德生态检察办案组、泾县“检察官联络室”、宣州区“环境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宣城检察机关依托一个个“品牌化”“特色化”办案组织的设立,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效。

据介绍,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起诉破坏环境保护案件90件158人、依法批捕36人、起诉72件124人。部署开展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和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工作,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1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切实防止和纠正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积极参与长江(安徽)段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办理,对高检院、公安部、环保部挂牌督办的“1·07”长江流域污染环境案、宣城市欣旺碳业有限公司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

去年以来,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这是检察机关保护绿水青山的又一有力抓手,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9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围绕土地和林业资源保护,督促复垦被损毁林地、耕地520亩,补植林木12万余株,促进严守生态红线。围绕水资源保护,依法办理污染水阳江、白沙水库等系列案件,督促开展非法采沙、污染水源等破坏生态问题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6000余吨,促进土壤污染管控修复。通过公益诉讼,依法向污染企业和个人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998万元,有效推动“谁污染谁治理”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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