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黑名单”的故事
旌德县旌阳镇的高某,从薛某处买玻璃欠了9900元钱,2年多了就是不还。法院判了要他还,他也找借口拒不执行判决。可就在前几天,高某却连晚打了个电话给旌德县法院执行庭庭长梅钰田,说他愿意马上还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要从旌德县法院的一份“黑名单”说起。
这份“黑名单”其实是旌德县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老赖”。旌德县法院把这些“老赖”的姓名、照片、住址、身份证号码、执行依据及标的,每天早上8:00到12:00、下午15:00到20:30,在旌德县城闹市区的两块LED屏上,滚动播放进行公布。
前年1月,高某在薛某处买了9900元的玻璃,当时打了一张欠条。4个月后,因薛某盯着催要欠款,高某又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说一个月内还清欠款。谁知还款期限过了,高某却说玻璃质量有问题,拒绝全额还款。
旌德县法院受理薛某的诉讼后,依法判决高某一次性还清欠薛某的货款9900元及其他损失356元。可高某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仍然不还欠款。去年5月9日薛某向旌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高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高某又找了个借口,说自己已经还了5000元钱,只是没有证人作证,拒绝还钱。
4月7日,旌德县法院依法将高某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旌德县城闹市区的LED屏上公布,对高某进行信用惩戒。高某见自己上了“黑名单”,面子上实在过不去,连夜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把欠款及时交付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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