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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新农合大病补偿惠民生

宣城日报 2014-11-04 15:55 大字

旌德讯 旌德县云乐乡许村一村民因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今年1至2月在广东省中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药费23.3万元。正当他因治病背负巨额债务一筹莫展之时,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他一次性补偿了17.2万元,没有让他家发生因病致贫的现象,也为他后续康复治疗解了燃眉之急。

从2013年开始,旌德县在原新农合补偿方案的基础上,由县合管中心新增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项目,按照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从年度新农合统筹基金中安排,切块列支。方案规定: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依据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减去新农合基金已补偿费用、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后,按35%-80%比例分费用段进行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20万元。正是根据这个补偿方案,许村的这位村民在新农合基金补偿约13.4万元的基础上,新农合大病保险再次补偿3.7万元。

据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在旌德真正成了一项民生工程,今年1至10月份,该县已兑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40.3万元。(特约记者 陶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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