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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风波再起 司法调解互不干涉

皖南晨刊 2013-09-03 21:04 大字

旌德讯(特约记者 曹小兵 通讯员 邢秀娟)在旌德县庙首镇,一对夫妻感情破裂,经过镇司法所调解协议离婚。可是仅仅5天后,前夫又跑到镇司法所,不允许前妻与某人生活在一起。在司法所调解员的再次调解下,一段难了的感情纠葛终于尘埃落定,划上了句号。

庙首镇司法所调解员小邢解释,因为家庭生计问题,丈夫小明常年在外打工,妻子小红在家带孩子、陪读。两人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度也很好。但遗憾的是,随着夫妻俩分居两地的时间越来越长,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淡,常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最后发展到大打出手。一次,在外地打工的小明打电话给家里的小红,小红没有及时接听,小明居然从外地赶回家,将小红一顿毒打。

夫妻俩婚后并没有生育孩子,孩子是从小红兄弟那里领养的。为了孩子,夫妻俩经常争吵闹别扭。今年端午节,小明回家过节,小红却带着孩子呆在县城里,没有回家。小明觉得孩子养了这么多年却一直跟自己不亲,以后自己老了孩子根本靠不住。他认为这是妻子的阴谋,让自己白养了她娘家的孩子。小明来到司法所坚决要求离婚,在司法人员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可是仅仅过了5天,小明突然又跑到镇司法所,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在离婚协议上加上“离婚后,小红不能与某某人在一起生活”的内容。原来小明跟小红离婚后,村里很多人都问了他同样的一句话:小红现在是不是跟某某某生活在一起?小明认为小红在离婚前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小红也赶到镇司法所,声言自己离婚后跟谁生活在一起,小明无权过问。

最后,两人签订了一份解除婚姻关系的书面补充协议,小红自愿放弃原来分得的林地,小明也表示不再干涉小红离婚后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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