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显摆持枪照 警方顺藤摸瓜查处
本报讯(冯瑾 记者 汪鸣)因在微信里发了一张手持猎枪的照片,家住旌德县的陈某因非法携带枪支,被旌德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夏季的一天,旌德县旌阳辖区居民陈某带着猎枪到旌阳镇篁家桥打猎,当晚,陈某携猎枪来到旌阳镇某餐馆就餐。该餐馆经营业主孙某对陈某的猎枪很好奇,借着看看的机会,孙某很是“欣赏”陈某的猎枪,为了给自己拿枪留个纪念,孙某用手机拍了几张拿猎枪的照片。
当晚,孙某躺在床上无聊,就将自己手持猎枪的照片上传到手机“微信”的朋友圈里,这张照片被辖区派出所民警汪伟华及时发现。“枪支在我国是违禁品,必须要登记、上缴并审核后发放相关证件才可佩带。”汪警官立即开始查找这支枪的来源。通过微信号,汪警官查到了孙某的手机号,根据这条线索,他很快就找到了孙某。
在依法对孙某进行调查后,汪警官根据孙某提供的信息顺藤摸瓜找到了非法持有枪支的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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