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在全省率先实施 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
旌德讯 今年1月1日起,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在旌德县正式实施,旌德成为安徽省率先正式实施并运行的县城。据悉,该县依据《安徽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3版)》,结合该县2012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正式有效实施。
该县的具体做法是: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的筹集,是按照每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从2013年度新农合统筹基金中予以安排,切块列支。并由新农合管理中心自主承办。参合年度大病保险获得补偿比最高可达80%,最高补偿额可达20万元。这样,重大疾病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累计最高补偿额可达40万元。同时,为方便参合群众,该县合管中心与合肥晶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在新农合医疗信息管理软件上下功夫,开展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大病患者单次住院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实行新农合补偿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服务。在未开展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办理大病保险结报。参合年度单次住院或者多次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累计合规可补偿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在办理新农合报销的同时办理大病保险结报,报销程序同新农合报销程序。
(周晓军 特约记者 朱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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