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次调解要回救命钱
妻子患上糖尿病后,丈夫便不管不问,妻子无奈之下提出分手。离婚后,“妻子”等钱救命,“丈夫”却“一毛不拔”。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经旌德县法院20余次调解,于近日成功结案,“妻子”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救命钱有了着落。
2002年,陆某带着女儿、张某带着一儿一女共同组成了一个新家庭,婚后两人未再生育子女。 2003年,陆某被诊断出患有糖尿病。2005年6月,陆某与张某共同建造了二层楼房一幢。之后张某便长期在外经营生意,对陆某疏于照顾。 2010年6月,陆某向旌德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2月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对婚后财产未作处理。 2011年4月,陆某再次具状法院,要求判令其夫妻共有财产二层楼房一幢及屋中部分财产归其所有。
为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将春节回乡的张某“围堵”在家中,数次上门、打电话耐心调解,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给付陆某讼争房屋折价款16.2万元以及部分财产。考虑到陆某的实际境况,法院免收了陆某的诉讼费,还积极争取为其免交了房屋评估费用。目前陆某协议分得的房款已全部到账,该案终于取得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 ·萧岚江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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