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心存侥幸 驾报废车上路被查
汽车使用达到一定期限,各个系统的组件大部分已完成使命,维护和修理已不能保障汽车的安全行驶,就应当及时报废更新。然而近日,广德县民警却发现一男子驾驶报废车辆在路上行驶,十分危险。
记者了解到,12月22日上午,广德民警开展日常缉查执勤行动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驶过下寺卡口,系统显示为报废车辆,正由北向南行驶。
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截,经民警询问后得知:驾驶人刘某是从朋友那里买来的报废车辆,准备买来后再卖给报废公司,然后在中间赚取差价。
据刘某交代,刚好当日他要去外地有事,抱着侥幸心理才将车辆开出来。公安民警经平台核查,该车辆检验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后一直未检验,且多起违法状态未处理,目前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状态。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扣留了该机动车并给予驾驶人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无论外观有多好,其机械构造、零件均达不到使用标准,安全系数极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死的几率极高,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不要驾驶、搭乘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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