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今日广德 2015-09-25 23:27 大字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广德县实际,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支持首次购房

(一)首次购房主要包含以下情况:

1.居民家庭第一次以市场方式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的行为;

2.已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再次购买商品住房,且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的行为。

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房、受赠房、征迁安置房等住房。

(二)凡认定为首次购房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关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发放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下限执行。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先满足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缩短放款周期;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应承诺放款日期,并在约定期限内放款。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凡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卢湖休闲度假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由受益财政进行契税全额扶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由受益财政进行契税减半扶持。

三、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

2.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3.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4.在省内其他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广德县无住房,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按最低首付款20%及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三)省内其他城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广德县购房享有与广德县职工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举办促销月活动。定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5日举办中秋国庆商品房促销月活动。凡在此活动期间,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卢湖休闲度假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进行契税全额扶持。同时,也可享受各楼盘优惠活动。

本意见为《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办〔2014〕140号)文件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将《关于促进全县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办〔2014〕140号)及其相关实施细则政策施行时间延期至2016年9月28日。

本补充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原意见有关规定与补充意见不一致的,以补充意见为准。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补充意见由县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由县财政局会同地税、房管等部门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新闻推荐

妇联给力“半边天”创业

什么样的商品才适合做网店销售?如何获取好的货源?网店应该如何运转和管理?……昨日上午,县妇联联合苏觉电商产业园举办了广德县首期女性电子商务培训班,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答疑解惑,24名来自...

广德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广德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