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神医”为幌 六旬男伙同妻女实施诈骗
本报讯(记者 李丽莎)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贺某、石某、何某、石某、刘某五人诈骗案,案件将择日宣判。
4月24日,贺某伙同其他四人事先预谋,驾车蹿至永寿县城伺机作案。何某以寻找当地“神医”看病为由与被害人李某搭讪,李某表示自己不认识“神医”,此时,贺某假装路过,谎称自己认识“神医”并可以带着何某去找,但如果自己的老婆看见自己同何某一起去会吃醋。李某见此情形便答应了与何某、贺某一同前往以避嫌。途中,何某与贺某假装关心李某,询问其家庭情况,在此期间,贺某一直与另一同伙人石某的手机处于通话状态,以便石某偷听三人的谈话内容。当何某、贺某和被害人李某三个人走到“神医”所在小区时,石某假扮成“神医”的孙女从小区内出来接待,并谎称“神医”已经算到此时有人来寻医问诊,又称何某与被害人李某家中都有凶灾,还说起了李某的家庭情况,这让李某对此深信不疑。
随后,石某让李某拿出家中所有的现金“供奉神灵”来消灾。当李某取钱回来后,何某与李某一起将现金交给石某。随后,石某谎称,为求平安李某要背对着他们往前走,边走边数着自己的步数。就在李某照着石某说的做时,石某早已借机跳上在路边停靠等候的同伙刘某的车,逃离现场。此次的诈骗金额是2.2万元,除去作案时的花销外,五人将剩余赃款均分。
据悉,贺某等五人在这次诈骗得手后,又以同样的骗术先后在眉县、户县,诈骗被害人王某人民币4000元、高某人民币4800元。永寿县检察院认为,贺某等五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0800元,数额较大,将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贺某数次辩称自己财迷心窍,是自己害了亲人和朋友,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此案将择日宣判。(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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