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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0年至今没参保

咸阳日报 2012-03-12 23:58 大字

王女士在单位工作20多年却至今没办养老保险

本报记者 包鑫 郑苗裔

缴纳“三险一金”是每个工人的权利,同时享受国家的优厚政策,可兴平市王让丽最近为这事非常头疼,“我在厂里工作了近20年,可厂里没给我缴纳过养老保险,我退休了怎么办?”

10年前37岁

公司的规定让她与养老保险无缘

王让丽今年48岁,于1985年在陕西华特玻纤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玻璃化纤总厂)上班至今。2002年劳动局要求国有企业给合同制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玻纤公司当时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合同制职工给予办理,35周岁以上的不予办理。当年王让丽37岁,所以玻纤公司没有给予办理。

2011年7月,王让丽得知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下的公民都可办理养老保险。王让丽的丈夫刘先生多次到玻纤公司人力资源处,让给妻子办理养老保险,并将参保时间提至2002年。人力资源处张处长告诉他,可以给王让丽办理养老保险,但只能从2011年开始办理,如要提至2002年就得向领导汇报,并以此事为由直到现在也没有确切答复。

公司解释

担心损失,当年没给合同工办理养老保险

记者来到玻纤公司询问2002年为何不给王让丽办理养老保险,张处长告诉记者,2002年劳动局要求企业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时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当时公司认为缴纳养老保险不够15年就退休的职工,在退休后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如数退还,但企业缴纳的保险金却不给退还,这样下来公司就会损失一大笔钱,就没有给35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而王让丽当时已经37岁,至50岁(当时规定的女工退休年龄)退休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不够15年,就没有给她办理。

因工龄证明难获审批

“空缺”10年的养老保险难补办

对于王让丽要求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并将参保时间提至2002年一事,张处长说,现在只能从2011年起为王让丽办理养老保险,要想将养老保险的参保时间提至2002年,公司也“无能为力”。张处长说,因为劳动局要计算职工的工龄,在2006年下发的文件中有规定,认定本单位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要有明确的档案记载,同时要提供招用临时工的手续、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及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对此,张处长解释道,公司多年前的人事档案经过销毁、搬迁等,能否找到能证明王让丽工龄的原始材料文件还不一定,就算找到,劳动局审批也很严格,很可能通不过审批。张处长承诺,会尽力寻找能证明王让丽工龄的原始材料文件,一经审批通过会积极为王让丽补办“迟到”的养老保险。(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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