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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122人被问责

江淮晨报 2017-06-09 04:42 大字

[摘要]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回应焦点问题

3月20日晚,奥凯电缆法定代表人王志伟下跪道歉。(资料图)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处理。经查,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内外勾结、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国务院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由陕西省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并已问责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官员16人、处级干部58人。施工单位19名涉案人员已被立案侦查。

焦点一  涉事企业是如何让劣质产品进入西安地铁项目的?

今年3月,西安地铁被爆出使用不合格电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联合调查组调查,“问题电缆”生产商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经6次变更后,现注册资本1.568亿元,实收资本304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调查报告披露了奥凯公司的违法犯罪问题:

一是在线缆采购招投标中行贿串通。其主要的手段是向工程单位和施工建设单位行贿。

王志伟涉嫌向西安市地铁公司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工作人员送礼行贿。有关人员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便利,为其“打招呼”,提供方便。

二是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王志伟等在公安机关讯问时供述,如以中标合同的报价生产合格产品将全部亏损,故采取将线缆的内芯拉细“瘦身”等手段降低成本,以保证盈利。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奥凯公司在生产任务单上标注产品规格“暗号”,生产残次品。

三是在产品检验环节弄虚作假。为逃避监管,奥凯公司在企业自检、业主要求的社会第三方委托检验、施工单位抽检等3个环节弄虚作假:产品出厂检验减少检验项目;私刻多家检验机构印章,伪造检验报告;与一些工程施工、监理人员相互串通、通风报信,违规自行抽取样品、送检样品、领取检验报告,在这些环节中做手脚,合谋过关。

焦点二  施工和监理单位为何给“问题电缆”放行?

黑心企业肆无忌惮违法违规,负责质量安全的施工、监理单位部分工作人员还收受奥凯公司财物,管理缺失,让“问题电缆”得以长驱直入。

根据调查,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验收等环节不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在材料检验环节,违规默许奥凯公司自行抽样、送样、取报告。一些人员还收受奥凯公司钱物,在材料招标采购环节,为奥凯公司生产的“问题电缆”进入工程提供方便。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汤某、物资部长费某,在材料采购中多次为王志伟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

而监理单位不仅违规默许奥凯公司自行取样、送样、取报告,还在发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未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未扩大检测范围,对使用“问题电缆”的项目给出了合格意见,沆瀣一气。监理单位一些工作人员还收受奥凯公司的购物卡和财物。

焦点三  政府及监管部门为何层层失守?

调查报告称,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部分干部失职渎职,重重安全关卡被突破。工商部门在著名商标认定中“偷梁换柱”违规操作,质监部门违规执法、以罚代管、通报不及时公示,住建部门对奥凯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通报以层层转批代替现场监督。

陕西省工商局在企业著名商标审批过程中“偷梁换柱”。按规定,陕西省著名商标要“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已满三年”,但奥凯公司向陕西省工商局申报省级著名商标的“五胜”商标,2014年才获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却在2015年就提出申请。陕西省工商局在审批中,用成立于2010年的“西安奥凯电缆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在发放证书时将名称更改为“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经如此违规操作,使“五胜”商标被违规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陕西省质监局监管督导不力,下属单位个别领导干部收受奥凯公司购物卡,还有工作人员违规收取检测费。2016年2月22日,西安市质监局对奥凯公司作出责令停止销售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却不及时公开。

除此之外,西安市政府还存在履职不到位,对市地铁办、市建委、市质监局疏于监管,个别人员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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