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展为期3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试点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七成垃圾将实现分类
记者27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届时主城区(含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西安生态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水平将显著提高。
试点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
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70%
市政府昨日发布《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全市各区、开发区将启动垃圾分类行动。今年9月至2018年年底,全市将全面推行城市垃圾分类,主城区(含开发区)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在高新、浐灞两开发区扩大试点范围。
按照要求,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经开、曲江、航天、国际港务区等区县(开发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作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高新、浐灞两区2017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到30%,2018年达到50%,2019年达到70%;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2017年达到10%,2018年达到25%,2019年达到40%。
加强垃圾二次分拣
提升可回收垃圾利用率
即日起,西安市将对市、区、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各学校也将在每个班级开展垃圾分类内容的课外教育,培养学生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此外,全市各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按照行业特点选用科学的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据悉,灞桥区、高陵区、户县、沣东新城、蓝田县等5区县(开发区)将于今年6月底前确定垃圾焚烧项目选址,2017年年底项目将开工建设。主城区各大型压缩站也将根据实际规模分别向“生态型”或“花园式”发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将对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回收利用产品,提升废物利用率。
今后三年,全市主城区的分类垃圾将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分类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城市的生态环境和低碳建成水平将不断提升。
记者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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