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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经济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调研报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股”该不该留?

各界导报 2017-05-19 05:50 大字
 □记者  李鹏

随着夏季到来,蔬菜、水果销售进入旺季,西安高陵区鹿苑街道东街村党支部书记杨铁军不由地犯起了愁:村上今年原打算再建一个果蔬交易市场,但由于资金不到位计划将要搁浅。

东街村位于高陵区郊区,经营性资源相对较少,在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造后,村里每年有大约100万元收入可供股民分红,但因为没有设“集体股",村集体没钱投资建新交易市场。杨铁军认为,“如果股权改革之初村上就设有‘集体股’,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时遇见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股权改革到底该不该有“集体股"?远在陕北黄土高原的榆林靖边县张家畔村,做出了和东街村不同的选择。

张家畔村的做法是先将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再成立公司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革,产权一分为二,村民股份占53%,村集体占47%。“村集体有了钱就能继续投资,就能为村民办更多的事。"张家畔村党支部书记李忠认为,通过设立“集体股",最终受益的还是村民。

到底要不要留“集体股"?要留多少?不留“集体股"村集体经济咋发展?5月8日至18日,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先后到西安、宝鸡、榆林调研,一路看一路思考,这些成为调研组成员最想找到答案的问题。

“集体股留47%,是根据对每年道路维修、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医疗养老上学等公共事业所需费用,经核算后计算出的一个比例。"李忠解释说。

“设置集体股既能体现资产集体所有性质,又能为村里公共事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应该设置‘集体股’。"在该不该设“集体股"问题上,调研中多数村负责人持肯定意见。

高陵区农村改革试验办公室工作人员耿五三说,改革中上级文件提倡不设“集体股",实际中没有明确要求,而大多数村都选择了留一定比例的“集体股"。至于留多少,也没有明确规定,大家普遍的意见是不超过30%。

“设置‘集体股’,容易造成产权的二次模糊,产生新的矛盾。之于村集体所需经费,可以通过提取公益金的方式解决,不一定非要设置‘集体股’。"省政协委员、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常勇认为。

省农业厅农经处副处长张旭峰则认为,“这就好比3个儿子分老爹的4只鸡,按照‘分光分净’的思想,一人一只,多出的那只只能杀了才能做到均分。如果是3兄弟共同养这只多出的鸡,再分产生的效益,从长远看,3兄弟可能还会搞起养鸡场,将市场越做越大。"

对于产权问题,张旭峰也心存担忧。他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经济积累逐渐增加,社区人员结构日益复杂,保留“集体股"的做法,在集体组织变更重组时还将面临再分配、再确权问题,极易产生新的矛盾。

“‘集体股’实际上是无主资产,所以就会有更多的人盯着这部分钱怎么花,而将股权全部量化到村民手中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就不愁没有发展的资金,可以通过融资、贷款等多种方式实现发展,否则未来‘集体股’盈利后,如何进行再分配将成为重大隐患。"张旭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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