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权”抵押贷款 促农民致富
今年5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要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风险可控,激活农业要素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
《意见》提出试点地区的五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创新“两权”抵押贷款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制定结合“两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提出要加强各种措施的综合配套,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对参与积极性高、投放力度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倾斜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健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银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银行”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陕西省内各级人民银行机构对发放“两权”抵押贷款的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工具使用方面给予优惠倾斜。
如人行平利县支行向平利农商行发放了2.56亿元支农再贷款,支持平利农商行积极投放“两权”抵押贷款,提升了改行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部分试点地区还实施了主办银行制度,调动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如延安市宜川县、渭南市富平县实施了“农地”抵押贷款业务主办行制度。宜川县确定宜川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宜川联社为“农地”抵押贷款主办行;富平县确定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作为试点主办行。通过实施主办银行制度,引导金融机构量身打造符合试点要求的金融产品,积极探索金融在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新途径。各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在经历了新旧试点政策交替的空歇期后,贷款发放逐步回归正轨。
另外,陕西省各试点地区加快了确权颁证、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成立担保公司、组建交易平台等配套基础实施建设的步伐。陕西8个“农地”抵押贷款试点中,南郑县、宜川县、杨凌区、富平县等4个试点地区已经建立了风险补偿基金;高陵区、杨凌区、千阳县、富平县等4个试点地区已经建立了产权流转交易平台。2个“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均成立了政府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也在组建过程中。
雷和平本报记者张问之
新闻推荐
省慈善协会募捐委员会成立本报讯(胡婕婷)近日,省慈善协会募捐委员会正式成立,省慈善协会会长刘维隆出任募捐委员会主任。据了解,募捐委员会设有国有资产、民营企业、小额基金、购买服务...
高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陵区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