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0.6公斤罚款6000元
今报梧州讯(记者张文卉)4月1日至6月1日是珠江禁渔期,可是,有人仍惦念着江河活鱼的鲜美。4月7日,梧州市渔政执法部门对3名电鱼者处以6000元罚款。
据介绍,4月2日晚8时,藤县藤洲镇居民唐某与妻子瞿某、朋友何某一起到桂江莲花大桥下游的河口码头江面违法电鱼。刚作业不到20分钟,唐某等3人即被巡查路过的禁渔联合执法队逮个正着。执法人员当场暂扣12马力钢质机动船一艘、电瓶一块、升压器一台,以及0.6公斤的幼鱼。
4月1日至6月1日为珠江禁渔期,梧州市西江、浔江和桂江已列入禁渔范围。梧州市渔政执法部门表示,电鱼作业是明令禁止的捕捞行为,唐某等3人违法电鱼,还违反了禁渔期规定,必须处以重罚。
渔政工作人员说,非法捕鱼主要有电捕鱼、毒鱼和炸鱼三种,而电捕鱼是最常用的手段,对水生物有毁灭性的破坏,被电晕的鱼,即使侥幸游回江里,也会失去繁殖能力。4月7日,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开出了近年来最大行政处罚罚单:没收唐某全部电鱼工具,并罚款6000元罚款。随后唐某承认了错误,并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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