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应届毕业生可否 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西江都市报 2018-06-12 15:59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大学应届毕业生暂时不就业,原有的学生保险将失效,此期间可否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规定,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及逾期缴费人员可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从2017年7月1日起,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不再办理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新生儿除外)。

您可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内到户籍所在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非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到社保机构经办点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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