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 收费依据的问题

西江都市报 2018-05-28 15:26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最近,我收到开发商的短信:不动产证服务费800元、补房款7420元、补契税100元~300元左右、图纸费用约150元,地籍调查费400元。请问配图费与地籍调查费这两项收费是否有依据?

物价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8〕14号)等有关规定:

对于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的测量成果(如房产测绘、勘测定界等),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当继续沿用,不再重复测量。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不动产界址界限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依法办理了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以及依法办理了房屋登记但未办理分户土地登记的城镇住宅、成套的商业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申请办理转移、变更、抵押等登记时,经确认土地权属合法且不涉及界址界限变化的,不得要求权利人提交权籍调查成果,不得要求权利人委托调查单位开展权籍调查,不得要求权利人缴纳测绘费、配图费等额外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发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过程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请带上缴款票据、身份证等材料到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红岭大厦1919室),或者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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