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严格执法,也要疏堵结合
江杂谈
■田言
“撵”字经念不动,“罚”字诀不管用。多年来,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猫鼠关系”,成了市容环境整治的一道难解之题。
日前,万秀城管执法大队在梧州市新兴一路新兴里进行环境整治时,遭遇暴力抗法,一名女菜贩对执法人员踢打,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5月11日《西江都市报》)
据媒体报道,在其他城市,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收营业工具、与摊贩直接发生冲突的事件可以说是层出不穷。而为了树立城管的良好形象,许多地方尝试了各种新的办法,如静默执法、温馨执法等,即便如此,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似乎还是不怎么好。
在梧州,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倒不算差,城管与摊贩之间发生肢体冲突的事情极少发生。所以,这一次的事件,可以说是一次小概率的事件。
其实,流动摊贩和城管部门“躲猫猫”,是不少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如果只是采取围堵、驱赶的办法,只会陷入整治、反弹的恶性循环。而且,在对流动摊贩的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也有点“尴尬”:一方面,一旦涉及扣押物品,摊贩情绪普遍会比较激动,特别容易发生冲突;另一方面,涉及扣押物品的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占用的执法资源也较多,这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城管队伍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严管,才能让流动摊贩不乱摆乱卖,但这可能会引发双方的冲突;不严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一句空话,流动摊贩就会趁城管执法人员下班后恢复占道经营。
因此,建立疏导点,变“堵”为“疏”,引导流动摊贩入场规范经营,是从根本上破解流动摊贩管理难题,有效缓解“面子”和“里子”矛盾的有效办法。在不少城市,或在限定区域,划定允许流动摊贩摆摊经营的地方;或在固定时段,允许摆摊经营,以“疏”来推动“堵”。当然了,城管在执法的时候,态度不能蛮横,方式不能粗暴,应该尽可能地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对待执法对象,不激化彼此间的矛盾。而对于那些顽固的摊贩或占道经营的业主,城管必须敢于执法、依法执法、及时执法,才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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