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提升通行效率 降低事故起数 梧州市区道路分道行驶措施见成效 新兴三路两轮车与公交车共用辅道措施或取消

西江都市报 2018-02-06 16:14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宾佳欣) 为提升市内道路通行能力,从2017年2月起,梧州市先后在新兴一、三路实施分道行驶措施。记者从市交警部门昨天召开的梧州市区道路分道行驶通气会上获悉,分道行驶措施不仅有效缓解了市内交通拥堵,而且市内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数,与2016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洲大队民警张君玲介绍,实施分道行驶后,新兴三路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从日常的执勤情况看,目前路面约95%的两轮车能够按照规定在两轮车道行驶,中心城区交通更为安全有序,群众出行更加畅顺。

据交警部门统计,2017年4月至12月,梧州市新兴一、二、三路和苍海大道共发生交通事故1135起,造成0人死亡,2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55000元,与2016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6.8%,死亡人数下降100%,受伤人数下降31.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0.8%。

虽然分道行驶措施有效提升了市内道路通行能力,但也有市民对于“新兴三路试行公交车驶入两轮车道”的措施感到不解,认为两轮车与公交车共用辅道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兴三路的两轮车与公交车共用辅道的措施属于试行阶段,已实施了半年,从目前的试行效果看,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交警、市政等相关部门将在新兴三路规划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或将取消两轮车与公交车共用辅道的措施。

同时,对于市民提出的“两轮车专用道是否规范”、“两轮车专用道实施依据”等问题,秩序科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为此,梧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梧州市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发布了《关于印发梧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交警部门牵头实施加强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整治,强化交通秩序管控措施和交通法规宣传,在市区主干道设置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引导两轮车辆在非机动车道或道路右侧行驶,实现汽车、两轮车辆各行其道,规范行车秩序。所以,在市内道路实施分道行驶是有据可依的。

新闻推荐

为更多困难家庭送温暖

大塘小学陆炜仁2月2日,梧州日报社联合灏景玥城社区组织小记者来到市政广场小舞台前,参加了“爱心直通车·2018,我们一起送温暖”活动的采访。活动中,小记者采访了参加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其中来自广州...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