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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开辟招商引资工作新渠道新途径 聘请“招商大使”“招商专员”

西江都市报 2018-02-05 15: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洋)近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顾问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出炉。根据《通知》,梧州市将在国内外聘请一批“大使”“专员”“顾问”,帮助梧州招商引资,并对招商贡献突出者给予重奖,为全市发展集聚充足动力。

据悉,招商大使将在担任或曾担任过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知名企业负责人或高层管理人员中选聘;招商专员将在政府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及其他相关部门中曾担任过处级以上或相当领导职务的人士及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教授、专家学者中非在职人员选聘;招商顾问将在曾经担任厅级或厅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非在职人员,省级或全国性商协会的会长,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中选聘。

招商大使、招商专员和招商顾问工作职责包括:宣传梧州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政策和优势项目等;根据委托,在其所在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梧州市在当地举办各类招商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牵头组织其所在地区的客商、意向投资商来梧考察、洽谈、对接项目;经常提供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移等方面的动态、信息;经常为梧州招商引资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梧州市招商、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监督,反馈招商、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对破坏梧州市投资环境、损害外来投资企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等。

在激励措施方面,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顾问成功引进(在梧州市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在1亿元以上或1500万美元以上,并已形成实收资本或固定资产的;按照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1亿元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如果成功引进经市科技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顾问在聘用期间,招商成效显著,为梧州招商引资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推荐为梧州市政协委员或梧州市荣誉市民。

目前,梧州市投资促进局已开展招商大使、招商专员、招商顾问的物色、初步审查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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