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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拖大病忍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未建立前这曾是农

梧州日报 2012-09-24 08:26 大字

[摘要]———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完善记略

“小病拖,大病忍。”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未建立前,这曾是农民患病时的无奈选择。

为解决农民就医问题,2003年,梧州市通过努力成为全区第一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率先在藤县开始探索实践。近十年来,梧州市的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从试点到全覆盖,逐渐成熟和完善。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1581万人次参加新农合制度,758万人次就医,报销金额达到15.34亿元。

从挨家动员到主动参加

“10元就能解决看病问题,骗人的吧?”话没说完,村民就把他挡出门外。回忆起2003年刚推广新农合参合工作时,藤县天平镇保燕村村医谢康冠用“处处碰壁”来形容。

农民不理解,不愿参加新农合,谢康冠只能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讲解新农合的好处。“那年参合率只有80%,已经是全县成绩较好的了。”谢康冠说。

第二年,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谢康冠推行新农合容易多了。

当时,一位村民突发胃出血,到镇卫生院进行手术,花了2000多元医疗费,通过新农合报销,自己只出了400元。在同一时间,另一村民因阑尾炎开刀动手术。在没有参合的情况下,近2000元全部自付。“村民们对比后,用‘划算\’来表达他们对新农合最为朴实的评价。”谢康冠说。

三年多后的蒙山县首次开展新农合工作,这次工作容易了许多。

蒙山县西河镇安富村村医覃永群说,2006年年底,新一年的新农合缴费政策刚出台,多名村民就主动向她咨询缴费事宜,因为他们从其他试点县(市)的真实事例看到新农合的好处。“第一年开展工作,我们村的参合率是90%,而2012年达到了99%。”覃永群说。(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新农合为农民群众提供了医疗保障,解决了“自费看病”的问题,减少了“看不起病”的现象。

新农合不但顺利地在全部县(市)铺开,也受到了市区的乡镇农民的欢迎。“以前有病不敢看,现在有新农合报销,自己出的医药费不多,才放心去看病。”来自长洲区长洲镇正阳村的倪耀东说,他每年都主动去交参合费用。

就这样,新农合制度参合率稳步提高。2007年,梧州市全面铺开新农合工作。2009年,梧州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0.02%,突破220万人。2010年,参合率上升至96.26%,2011年达到97.59%。2012年,梧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超过98%,参合人数达到254.01万人。

在发展中,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作用越来越大。2003年,梧州市参合农民每年每人筹资30元,2011年,筹资水平提高至250元,在2012年达到290元,新农合蛋糕不断做大,充足的资金给予新农合制度生机活力,农民的看病报销水平节节提高。报销比例加大,报销上限提高、母婴捆绑、重大疾病二次补助、疾病筛查、门诊统筹、一元钱看病、网络直报……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出台,让农民切身体会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

“虽然村民的参合费用也由10元上升至50元,但政府的投入一直占大头,农民觉得实惠。”覃永群说。目前,新农合基金的80%是由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已成为新农合基金的主要来源。2003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20元;2012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十年翻了十倍多。2012年,各级财政补助梧州市参合农民6.10亿元。

“近十年来,新农合制度之所以蓬勃发展,最重要的是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并真正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

从仅补一项到扩大保障

今年9月,来自蝶山区夏郢镇新夏村的小宇和同龄人一起,蹦蹦跳跳地回到学校上课。

而十个月前,患了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的他,在家一筹莫展。

小宇一家贫困,父母东拼西凑才凑了2万元,而小宇的手术预计需要4万元。在得知新农合制度出台了新政策,对农村儿童重大疾病部分或全部报销后,小宇父母才放心把他送到医院进行手术。

最终,小宇的手术花了42796元,获得了新农合补助17500元,手术顺利。

这仅是梧州市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的其中一个例子。

在起步阶段,梧州市新农合制度保障仅限于农民的普通疾病住院治疗补偿。市卫生部门坚持以惠民为中心,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近十年来,梧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增加了病种覆盖,开展了惠民体检、二次补偿和门诊统筹等,促进新农合更惠民。

———农民门诊补偿从无到有,并可即时补偿。去年起,梧州市还在岑溪市试点参合农民在村卫生所“一元看病”,减轻农民门诊看病负担。

———农民住院补偿比例不断提高。从最初的乡镇卫生院补偿60%升至85%,县级医院补偿由最初的50%升至65%,市级及以上医院补偿由40%升至55%。

———农民住院补偿上限不断提高。农民住院费用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0000元提高到15万元。

———农民大病就医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对可补偿的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超出10000元的部分,列入大病救助,实行二次补偿,按规定分段补偿,最高可获15万元补偿。同时,对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宫颈癌、乳腺癌、血友病等21种重大疾病按70%补偿,对传染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进行补偿。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偿,以减轻需长期进行康复治疗病人的负担。

———新农合报销手续不断简化。从农民先付费垫资,再到乡镇农合机构办理补偿费用领取手续,发展至今实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即时报销。今年4月,梧州市在三城区试点开展新农合“一卡通”服务,参合农民凭卡可享受新农合参合、筹资、看病、报销、查询等服务,昔日繁琐的报销手续得到进一步简化。

据市卫生局统计,梧州市参合农民患病平均获得政府补偿费用由2003年的481元升至2012年上半年的2200元,数量众多的患病农民得到及时救治,无钱治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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