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梧州日报 2020-01-20 06:45 大字

禁燃宣传进校园 1月17日下午,富民街道办事处人员走进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结合该校颁奖典礼,开展“走进校园,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富新社区、莲花社区分别走进富民小学、莲花山小学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宣传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签订承诺书、宣传知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肖毅夫易瑞妮摄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李禹洁)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于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作出严惩。

据了解,当前,利用私家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时有出现,给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春运整治主动出击,加大巡逻密度,组织警力在辖区重要路段开展检查,并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1月15日16时许,在苍梧高级中学路口,苍梧公安局交管大队石桥中队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期间,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存在异常,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民警打开该车车厢检查时,发现整个车厢里装满烟花爆竹。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也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目前,针对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运载危险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运载危险物品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行为,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100元,扣驾驶证12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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