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以自残相威胁暴力抗法 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西江都市报 2018-11-08 15:07 大字

本报讯 面对执行人员的强制执行,案外人黎丙竟以自己和儿子的性命相威胁,并拿出柴刀、液化气瓶、汽油桶等,试图阻止执行人员执法。10月30日,苍梧县法院对这起暴力抗法事件的当事人黎丙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被执行人黎乙与申请人黎甲原是邻居,黎丙是黎乙的女儿,两户人家相邻而居,中间只隔着一条水沟和大约2米宽的通道。2016年8月,黎乙在扩建房屋时,其修建的围墙占用了部分通道,导致黎甲一家出行不便,从而引发两家人的矛盾。事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纠纷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黎甲将黎乙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通行权益。

苍梧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黎乙将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占为己用,给黎甲出行造成严重障碍,侵犯了黎甲的通行权,应予拆除。判决生效后,黎乙不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多次辱骂黎甲,并表示不会拆除围墙。见状,今年10月,黎甲向苍梧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苍梧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黎乙交涉,也曾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都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性的效果。10月30日,苍梧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赶赴石桥镇胜利村开展强制执行。

拆除前,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黎乙及其女儿黎丙耐心沟通,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是,案外人黎丙情绪十分激动,不仅态度强硬,还冲进厨房拿起柴刀、汽油桶和液化气瓶,扬言要和自己的幼子同归于尽,以此极端方式暴力抗法。

发现黎丙的危险行为后,执行法官一边同黎丙交谈让其放松警惕,一边指派几名执行干警悄悄靠近,趁黎丙不备的情况下快速夺过液化气瓶和柴刀,并当场将暴力抗法的黎丙控制住。鉴于案外人黎丙妨碍执法的行为情节严重,苍梧县法院依法对其下达了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黄争明)

新闻推荐

路上捡钱一起分?假的! 警方提醒:贪小便宜之心不可有

本报讯10月19日,经苍梧县检察院批准,苍梧县警方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颜、梁某中、陈荣某、陈健某执行逮捕。7月15日,...

苍梧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苍梧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