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捡钱一起分?假的! 警方提醒:贪小便宜之心不可有

西江都市报 2018-11-03 15:07 大字

本报讯 10月19日,经苍梧县检察院批准,苍梧县警方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颜、梁某中、陈荣某、陈健某执行逮捕。

7月15日,苍梧县京南镇67岁的程某某来到长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骗了。据程某某表示,当天上午9时许,他在信用社领了2000元,想用来购买果树的肥料。然而,离开信用社二三十米处时,他看见一名路人掉了一包钱在地上。他刚想告知掉钱的人,就被一名妇女以“捡到地上一包钱要与其一起分钱”为名,被骗上一辆摩托车。两人来到一偏僻处后,该妇女将程某某身上的2100元钱骗走,此外,还骗取了他的存折及密码。事后,程某某发现存折里剩余的12500元钱也被冒领了。

接报后,苍梧警方多警种合成作战,利用各种侦查手段排查犯罪嫌疑人,最终锁定流窜到本辖区的广东省罗定籍四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颜、梁某中、陈荣某、陈健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14日,苍梧县警方在广东封开警方的协助下,在封开县河儿口镇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颜、梁某中、陈荣某、陈健某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颜(曾于2016年5月因诈骗罪被广东郁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梁某中(曾于2014年5月因诈骗罪被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陈荣某、陈健某被押解归案后,如实供认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据四人供认,他们分别于7月15日在苍梧县京南镇长发社区,7月22日在岑溪市梨木镇,8月5日在广东封开县白垢镇,以中老年人为对象,相互配合,假扮失主、拾钱人、摩的搭客,以掉包分钱、分“金砖”等为借口,将受害人拉上摩托车后开到偏僻处,骗取受害人身上的现金和套取存折密码。同时,还盗走受害人的存折,冒领存款。得款后,四人将赃款分赃并挥霍。据统计,三起案件涉案总金额超过30000元。

掉包诈骗的手段并不新鲜,但仍有人上当受骗。对此,警方提醒市民,一方面,在银行取钱时要注意身边有无陌生人盯梢;另一方面,不要贪小便宜,妄想天上会掉馅饼,从而轻信了陌生人的怂恿和蛊惑,否则将会得不偿失。(欧阳灿莫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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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苍梧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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