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
据新华社消息 河北省衡水市已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按照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允许农民“带着土地进城”,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后成为城市居民。
按照新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衡水市正式取消按户口性质划分的农业、非农业户口统计。户籍在城镇的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户籍在其他区域的统计为农村户籍人口。
记者从衡水市公安局获悉,按照衡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水市公安局的户口登记新政日前正式落地。城镇迁移落户新政全面放开市区、县(市)城区和建制乡镇驻地,以及城镇规划区的落户限制,申请人提供合法的城镇居住地,即可申请落户。无居所人员可迁入社区公共户口,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益。
衡水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农民进城后土地可继续保留,须尊重农民本人意愿,严禁违法收回进城落户人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
为避免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过多、过滥情况发生,衡水市公安局专门通知规定,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落户城镇实行一日办结。
·白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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