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村小额保险”服务正式开启
本报讯 我国农民居住分散,保险意识薄弱,支付能力低,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如何使农民愿意购买保险、买得起保险,这既是我国也是很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和挑战。印度、菲律宾、孟加拉国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缺乏社会保障的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方式,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这些国家的成功实践,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稳定,是一件惠泽广大农民的保险服务举措,也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方式。2012年7月,中国保监会通过《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服务人群由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宿州市是农业大市,构建和谐社会的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而关键点在低收入农民,其核心问题是低收入农民缺乏基本的风险保障。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针对低收入农民最迫切的保险保障服务,它在改善民生、服务困难群体、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辅助农村社会管理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天然的独特优势,高度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全市加紧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其意义重大、要求迫切。为此,2013年10月29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3】30号),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宿州市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努力创新,确保宿州农村小额保险健康发展。文件明确要求中国人寿作为国有大公司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面向宿州市农村推广交费低、保障适度的农村小额保险产品,为农民提供人身保障,促进宿州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为宿州广大农民群众的个人幸福和家庭安康保驾护航。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保险产品,既要有商业保险高效的运作方式,也需要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村人口分散,群众保险意识不强,收入不稳定,金融、交通和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较差,这些市场特性对保险企业经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保将这项惠泽广大农民的好事办好,除了要充分发挥中国人寿遍及城乡的机构网点、 高素质员工队伍、国有控股、“世界500强”品牌等自有的优势外,更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协助与支持,创造良好环境,督导基层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中国人寿在宿州市推出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农民一年只需缴纳10-100元,便可能获得2万到5万不等的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保障。为了做好农村小额保险推进工作,中国人寿在政府文件原则的指导下,依靠基层政府组织,采用“全村统保”模式以及利用新农合网络平台,采用“联动合作模式”推广农村小额保险。以“保险先进村”为平台,一方面有效推动低收入人群保险保障意识、提升和促进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有效扩大覆盖人数;另一方面进一步简化投保手续、控制防范风险、降低销售和服务成本,以专业销售和优质服务促进小额保险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将小额保险的“统保村”建成“村村有专管、组组有协管、户户有保单、人人有保障、发展有后劲”的精品和标杆,更好地为农村低收入人群服务,体现中国人寿的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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