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2014年1月15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芜湖日报 2014-02-14 10:30 大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勇于攻坚克难、突出司法服务的一年。在市委领导、省高级法院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中院党组提出“六个新定位”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即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全面加强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廉政建设,创建“司法廉洁放心院、规范管理先行院、审判执行精品院、审判机制创新院、文化建设示范院、创先争优奋进院”,推动法院工作整体上台阶。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履行审判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司法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司法的责任担当

深入推进“双联系”工作、全面开展“双优质”服务活动,为芜湖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谋划多方位的制度保障。密切关注芜湖市经济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大局的途径和机制,年初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芜湖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建立涉重点产业项目案件管理制度、工作联系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为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建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年中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确定了转变理念方法、适应形势发展、积极高效作为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司法服务举措,努力提升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共化解此类案件120余件。鸠江区法院制定了《为跨江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将法院工作融入“提速北区,统筹南区”的全区全局工作中去谋划,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推出多层次的服务举措。认真分析研判芜湖市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确定将商事审判作为法院工作重点。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商事案件,保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关系稳定。集中精干审判力量,依法稳妥审理金融、借贷、投资等案件,召开政法委、法院、行政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定化解涉金融案件的原则、方式和程序,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稳定。抓好公司、企业债务案件审理,迅速保全财产,避免发生资产流失,影响社会稳定等连锁反应。审慎处理公司、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纠纷,采取债转股、分期履行、先本金后利息等方式,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审慎审理破产案件,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注重挽救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和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尽量采取灵活的司法手段及执行和解的方法,维持公司、企业正常运转。组织召开民间借贷案件、房地产案件专题研讨会,分析此类案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性提出法律层面的应对措施。既依法平等保护、综合平衡各方利益,又下大力气做好民间借贷投资人的工作。通过法院与公司、企业,与银行座谈会等方式,及时沟通信息,有效落实各项司法服务措施。加强与市工商联、民营企业协会联系,搭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联络平台,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向民营企业提出完善经营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有效应对危机的建议,受到民营企业家的好评。经开区法院主动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建立涉外案件“四快、四优先”制度,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开展多渠道的延伸服务。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余次。对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为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参考。与房地产管理机构共同出台规定,规范房屋、土地登记、抵押等行为;与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工伤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商业保险机构、不动产拍卖机构等协调联系,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二、强化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

狠抓执法办案,发挥惩治犯罪、定纷止争、规范引导、调整平衡等职能。共受理各类案件39704件,审结35601件,同比分别上升17.9%、8.5%,审结率89.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5%。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912件,审结3194件,同比分别上升12.3%、5.9%,审结率81.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4%。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446件,判处罪犯3223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351件,判处598人。依法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各类严重经济犯罪109件,判处192人,对隐匿、转移、挥霍集资款,造成公众巨额财产损失的,依法从严惩处。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90件,判处134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判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案件11件20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自首、立功、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审理减刑案件12件,促进罪犯改造。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调解率达到37%,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参与特殊人员管理,扎实开展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共帮教40人次。依法保障人权,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切实关注民生保障。审结民商事案件21956件,其中中院审结2243件。加强民生领域的司法保障,审结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4867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033件,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倡导公序良俗。严格区别民间借贷案件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加大对虚假债务审查力度,依法遏制高利贷行为,规范民间融资秩序,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150件。着眼于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合同类案件6337件,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审合一”制度,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审结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133件。重视“三农”案件审理,审结农产品买卖、农资产品质量、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案件164件。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6件,优化投资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和谐司法,稳妥化解民商事纠纷,民事案件调撤率达46.4%,其中中院为36.5%。南陵县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与司法、公安配合,形成“三位一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效果良好。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12件,其中中院审结66件。既依法支持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又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审查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31件。积极探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新途径,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妥善化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企业改制、社会保障、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行政纠纷10件。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的涉及自然资源、计划生育、土地规划、农林业等方面的339件行政决定依法裁定准予执行。

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保障合法权益实现。执结案件10283件,执结率为94.5%,执结标的额50.98亿元,其中中院执结案件492件。以市人大开展执行专项监督为契机,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全面加强执行工作。改进执行方式,强化执行手段,加强上下级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的,加大制裁力度,与公安、工商、税务、国土、房管、金融等部门加强协作和信息共享,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限制出境、拘留等措施强制执行。通过公告曝光、限制高消费、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开展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主体的专项执行活动。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裁执分离的征迁执行新模式,既积极依法支持政府拆迁补偿决定,确保重点民生、公益项目的实施,又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市两级法院共执行此类案件527件。

三、强化司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努力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强化司法便民。中院决定将原有的立案信访窗口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将诉讼服务中心分为候访、立案、调解、信访、综合等五个诉讼服务区,涵盖诉前释明、立案受理、司法救助、诉讼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案件速裁、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判后答疑、来信来访、院长接访、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卷宗查阅、司法辅助、文书送达、费用收退等23项功能,使其诉讼服务、纠纷分流和矛盾化解三大功能高效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三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已成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杆。全市法院普遍推行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730余次,利用节假日开庭330余次,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乡村巡回办案660余件。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百名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共走访群众4300余人次,集中授课50余次,收集意见210余条,化解矛盾纠纷2200余件。芜湖县法院充分发挥法官便民联系点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落实司法救助。在财政的支持下,全市法院相继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和信访救助等三项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对符合规定的被害人、执行申请人、涉诉信访人进行适当的经济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教育、医疗困难,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全市法院共使用三项救助资金87万元,化解和终结了多件积案,实现较低成本,较好社会效果的目标。制定《诉讼费用缓减免管理办法》,将诉讼收费缓、减、免的适用重点从法人机构转为经济困难的基层人民群众,全年缓、减、免交诉讼费421万元,让每一位有困难的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依法为盲、聋、哑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等指定援助律师34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全面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将受案范围、受理条件、收费标准、审理工作流程等全部公开。开通执行热线,公开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召开执行听证会公开中止、终结执行及查封、冻结、解封、解冻的理由;公开执行卷宗,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开。改版法院门户网站,开通微博,积极回复院长网上信箱来信,使其成为法院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坚持法院公众开放日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23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267件,陪审率64.56%。弋江区法院对新增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培训和廉政谈话,确保人民陪审员正确履职。

化解涉诉信访。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利益诉求交织形成新的信访隐患,按照“源头治理、有效解决”的思路,狠抓案件质量、初信初访、释法析理、排查化解等工作。在控制增量的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中院提出“五个一批”的工作方针,即“化解一批、终结一批、稳控一批、缓解一批、救助一批”,对信访案件逐一梳理、甄别,分类分批处理。中院共处理来信500余件,接待和处理来访240余批次,稳妥处置、化解过激访、告急访、集体访等非正常访20余起。

四、强化管理创新,提高司法公信,彰显司法的优质高效

随着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原有的审判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中院积极创新举措,将案件流程分解为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案访比、均衡结案率、执结率等22项指标,从立案到执行实行全方位监控,提高审判质效。

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审判质量。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加强节点监控;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所有案件归档前必须交审管办评查;在“三类案件评查”活动中,重点评查55件案件,评查裁判文书2000余份。对各基层法院自查的125件案件进行复查。开展庭审评查100余次,在安师大法学院召开观摩庭四次。

以信息化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审判信息化建设,组建信息中心,完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成数字化审委会、远程提讯系统,强化办公信息化。镜湖区法院运用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对案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动态提醒,提高审理效率。建立网上舆情信息采集系统,及时有效应对。

以规范化管理提升司法水平。改变大民事审判格局,调整各业务庭的受案范围,增设立案二庭,实行审判业务的专业化分工;建立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两个审判专业委员会,吸收一线优秀法官参加,增强审判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坚持每月召开业务工作例会和专题业务会,分析研判案件态势,动态调控司法资源。加强院务管理,开展院长带班督查。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彰显司法的清正廉洁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深化思想作风建设。开展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强化为民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创新法院党建工作,把支部建在庭上。繁昌县法院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标杆作用,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

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制定《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品行、重实绩、重一线、重担当,对9个庭室领导职位实行公开竞岗。举行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专题研讨、对口交流、专家辅导、技能比武等,提升法官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共承办和参加培训班17期,培训法官 300余人次。抓好青年法官人才培养,制定青年法官培养发展战略,设立法官助理制度,举办青年法官学术论坛。

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法官廉洁办案意识。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先行,开设廉政党课,举办家庭助廉活动,编印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新规划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室,申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配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庭任命廉政监察员,建立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推进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五个严禁”,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无为县法院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构建法院特色文化,提升干警道德修养,以德促廉。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中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制度,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加强业务指导,通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下发指导性意见,就法律适用问题统一司法尺度,有效提升基层法院的审判业务水平。加强基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着力缓解基层案多人少矛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改善办案条件。

深化监督机制建设。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性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任务部署、重点工作、重大案件情况。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名人士的沟通联络,充分听取意见。中院聘请2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切实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法院工作。

一年来,中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市文明单位、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少案多矛盾较为突出,审判执行效率亟待提高;二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的难度日益增大,涉诉信访压力、维稳压力不断加大;三是少数法官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司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执法办案为重点,强化司法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法院工作难题,全面提升司法品质;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从严治院规范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一、抓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上有新贡献

坚持能动司法,认真研究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处理好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关系,助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中院从2014年起行使专利纠纷案件审判管辖权,我们将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专利纠纷,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专利维权成本,服务芜湖创新发展。

二、抓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举措

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出切实可行的司法便民措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高度重视依法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抓审判质效,在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上有新成效

加强审判管理,构建案件质量控制、评估体系,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有效控制各审判环节的时间节点,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加中院一审案件审理,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四、抓机制创新,在破解法院工作难题上有新思路

着力研究和破解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创新审判管理方式,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问题。

五、抓公正廉洁,在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上有新进步

推进法官队伍“三化”建设,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完善司法能力培养机制,着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创新廉政教育载体,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六、抓协调发展,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进展

强化审判业务监督指导,坚持司法巡查、审务督查,促进基层法院提升司法水平。强化物质设施配备,完成“两庭”建设后期工作,应用好科技法庭。强化人民法庭功能,发挥人民法庭在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便民诉讼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围绕芜湖市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好市委总体部署和省高级法院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职,公正司法,为创建“平安芜湖”、“法治芜湖”,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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