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盼望春节能回家
本报讯(龙山)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进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家人和亲属竟相继离他而去。半年多来,这名病人依然躺在医院里,不仅得不到亲人的照顾,就连子女的面也见不着了。
老人:天天吵着要回家
2月6日上午,记者在市立医院神经内科病房见到了患者刘某某时,医护人员正在为她清理口腔,病床前还放着热腾腾的早点。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我想回家,和子孙团圆。”这是老人在看见医生或护士时,反复说的一句话。据市立医院神经内科主任袁良津介绍,刘某某今年66岁,是枞阳县汤沟镇人,2012年5月10日因摔伤致左侧髋部疼痛畸形且活动受限被送进医院,被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陈旧性骨折”;老人有高血压及糖尿病史20年,有脑梗塞病史10年。
针对病情,医院在给患者持续20天的控制血压、血糖后,于2012年5月30日为刘某某进行了左侧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术后第3天下午,刘某某突然出现烦躁不安异常,经核磁共振检查发现,为陈旧性脑梗塞合并急性脑梗塞,同年6月30日转入神经内科康复治疗。据袁良津介绍,脑卒中后并发卒中后抑郁症患者约占70%,患这类并发症的患者特别需要亲情的呵护,进行心理疏导和特别护理。
家属:怀疑是医疗事故
“母亲送到医院是治疗腿的,手术后却搞得大脑神志不清,我怀疑是医疗事故。”刘某某的小儿子对记者说,母亲术后神志不清、答非所问,丧失行动能力,大小便失禁,这些与手术有直接关系。为此,他们向医院“讨要说法”。
据刘某某的家属介绍,在患者从骨科转入神经内科时,他们因不懂相关医学知识,便向院方了解详细的治疗经过,希望明确造成患者大脑不清的原因和结果。其次,治疗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其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再次,患方出院后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陪护,下一步继续治疗怎么办,要求院方答复。
医院:按正常程序处理
“如果医院存在责任,绝不推卸,将按正常程序来处理。”市立医院分管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赡养和服侍老人是家属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患者家属对医疗有争议可与医院沟通和协商,或通过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必要时可依法诉讼或进行医学鉴定明确责任。但患者家属完全不听解释,并于去年7月5日执意将患者遗弃在医院。
事情发生后,院方从人道主义出发,经过商量决定,继续按照原来的治疗方案为刘某某进行治疗,生活起居暂由科室护士进行料理。当知道家人离她而去后,刘某某的情绪非常激动,拒不接受医护人员的治疗。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下,刘某某情绪逐渐平静开始配合治疗,截至目前已基本痊愈,达到出院条件;老人便期盼着亲人到来,能接她回家过年。
律师: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主任章国胜认为,被遗弃或滞留在医院的病人,给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康复的病人不能及时出院,无法给其他急需救治的患者腾出床位,进而使有限的医疗资源无法充分利用。而医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也往往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医院是医疗机构而不是纯粹的社会福利机构,被遗弃或滞留人员给医院医护人员造成难以负担的精神压力,医院又不能简单地不管不问或将其拒之门外。
虽然医院会积极救治患者,但也急需得到患者家属的支持。章国胜律师认为,家属不负责任将患者留在医院,对病人不闻不问,已构成了遗弃罪;按法律规定,情节恶劣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新闻推荐
“我远在千里之遥的浙江省宁波市生病住院,一趟路都没有跑,家乡的基层组织就将“低保金”、“大病救助款”、“新农合住院医疗费补偿金”打到了我的账户上。”7月29日,枞阳县汤沟...
无为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无为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