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1月9日在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王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省高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抓审判强服务,抓队伍提素质,抓基层固基础,抓创新求发展,为芜湖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积极履行职责,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67件,判处犯罪分子11822人。依法严惩杀人、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此类案件2965件,判处犯罪分子4360人,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352件,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62件,判处犯罪分子402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及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坚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标准,确保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对证据不充分,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宣告无罪。鸠江区法院认真落实对未成年被告人“缓判考察”制度,在判决书中引入“法官寄语”,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及其监护人的警诫。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7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注重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着力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被害人得到经济赔偿4190万元,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建立重大案件排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主动介入,努力化解在诉讼程序前。经开区法院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妥善处置一批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力调节民商关系。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稳妥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9390件,结案标的额100.2亿元。依法审理买卖、担保、股权转让等各类案件9953件,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8546件,加大对“高利贷”的司法审查力度,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审慎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注重和解重整工作,对确实资不抵债、挽救无望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654件,加大对自主创新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妥善审结房产、汽车买卖、旅游服务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2832件,促进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审结宅基地、相邻权、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纠纷案件463件,促进邻里和睦相处,推动新型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4076件,最大限度保护妇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侵权案件13699件,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审结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案件2473件,规范企业用工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农资产品质量等涉农纠纷案件837件,确保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8件,促进外商投资环境优化,推动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
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和合法性审查力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5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621件;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支持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的320件。探索完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312件,占已审结案件的24.9%。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使受到侵害的合法权利得到司法救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例会”制度,通过通报情况、案例研讨、交流授课、决策咨询、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4422件,执结标的额76.96亿元。在党委领导和有关部门配合下,健全执行联动、执行威慑、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建立由政法委、政府部门、金融等18家单位参加的全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新格局。聘任执行联络员近200名,建立覆盖全市的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加强与公安、国土、房产、工商、银行等部门沟通,畅通执行信息渠道,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破解执行难题。建立健全执行指挥中心,整合调配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形成执行合力,及时反应,快速出击,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强立审执各环节协调配合,努力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针对恶意逃债行为,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悬赏执行、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多种方式,确保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行。对有生产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被执行人采取“休养生息、放水养鱼”等执行措施,助推企业发展。开展“百名人大代表看执行”活动,主动接受监督。镜湖区法院率先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二、强化服务意识,能动司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关注芜湖市经济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能动司法的途径和机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相继出台了《关于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为芜湖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共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促进芜湖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芜湖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推动芜湖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为芜湖市各项经济调控政策的实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科技文化产业的发展积极提供司法应对。两级法院结合办案主动走访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积极推行各项便民举措。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法官进课堂”活动,帮助企业剖析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和维权教育。共有400余名法官走访513家企业、走进450所学校,有效推动了“法治芜湖”建设。实行导诉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诉讼便利,安排法官在当事人接待大厅为群众提供引导、咨询,介绍办案程序和案件流程,联系案件承办法官等。导诉法官共接待群众20000余名,转交诉讼材料13000余份。在人口较多、地理位置偏远或有重点工程的社区、乡镇设立法官便民联系点,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调解活动,协助当地基层组织,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预先介入,及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共举行法制讲座300余场,协助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600余起。弋江区法院建立“村居法官”制度,在辖区内每个村居确定一名联系法官,司法便民作用明显。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设立“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权益合议庭”,全面推行“人身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南陵县法院以“人身保护令”为依托,禁止婚姻家庭暴力,社会反响较好。全面建立交通事故审理巡回法庭,积极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对企业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和培训,委托和邀请企业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努力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化解工作。繁昌县法院积极参加最高法院的“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为《民事诉讼法》修改提供参考依据。
三、推进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创新和完善刑事审判制度。市中级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在芜湖市设立量刑程序改革试点项目基地,开展实证研究,将量刑程序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实现精细化量刑,规范自由裁量权,增加量刑工作透明度。对被宣告缓刑等非监禁刑的罪犯坚持进行定期考察和回访,推进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促使犯罪人员早日回归社会。
创新和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推行全员调解、全案调解、全程调解的“三全”调解工作模式,总结出“抓住三个环节、做到四个结合、实行五级调解、适用六种方法”的调解新机制,基本形成大调解的格局。搭建诉调对接平台,突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三块“短板”,调撤率呈逐年递升态势。三山区法院建立“八步调解法”,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市中级法院与市老年学学会共同设立“夕阳红”法律志愿者调解工作室,由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司法工作者担任义务调解员参加诉前调解工作,将一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解决在诉讼前、法庭外,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1起。
创新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制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开展人民陪审员公开选拔、提请任命和业务培训工作,给人民陪审员配发统一的制式服装和标志,为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创造条件;严格落实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正确行使审判权,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方面的重要作用。共提请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21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8735件。
创新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推行审判信息全面公开,公示案件承办法官情况,案件审理过程全程电子查询,生效法律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执法监督员、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在《芜湖日报》、芜湖广播电台开办《法官说法》栏目,编写《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进行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
创新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月通报、季推进、年总结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奖优罚劣。开展“两评查”活动,采取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案件评查率达100%,发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70余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法院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研究办理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院执法监督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法检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确保监督实效。
四、提高综合素质,自身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突出党建工作的作用,坚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选贤任能,市中级法院有20多名优秀中青年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从基层法院和面向全国遴选16名优秀青年法官到市中级法院和经开区法院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开设各类培训班80余期,参加上级部门培训950余人次,审判一线法官普遍得到轮训。
加强廉政建设。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具有法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办案全程接受当事人监督。建成廉政教育警示室,开展多种警示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廉政监察员、诫勉谈话、法官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与市司法局共同出台规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加强文化建设。本着“以人为本、文化育人、文化兴院”的宗旨,结合文化传统,提炼出“尚法求公、人民为本、厚德博学、和谐奋进”的院训,激发干警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丰富文化建设的内容,分别以“博学研讨”、“规范管理”、“能动司法”、“司法公信”、“司法能力提升”为主题,每年突出一项文化建设重点。承担最高法院“诉讼证据规则研究”、“非监禁刑适用”等重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充分肯定。芜湖县法院以文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全面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基层建设。充分行使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职责,通过发挥二审、再审监督职能,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上下级法院沟通协调和意见反馈制度,实现审级监督的良性互动。健全完善业务指导机制,采取案例指导、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等措施,提高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无为县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审判质量提升明显。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质量检查,随机抽取案件,集体研究评析,评查结果书面通报。规范基层法院的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采取摇号方式统一对外委托,实行阳光操作。全市基层法院物质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三个基层法院先后新建或改造了审判办公大楼。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基层法院推广使用量刑规范化系统、法律文书校对系统、人事管理软件系统,建成功能较为完善的局域网,基层法院互联网站全部开通。
五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市中级法院被评为2010年中国年度改革机构,2011年在全省中级法院综合考评中获得第一名,连续四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在市直机关考核中获得一等奖。2012年,又被省高级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面对荣誉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使法院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才能使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司法环境;只有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抓好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才能使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两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涉诉信访工作的压力还比较大;法院的工作实际与社会各界对司法审判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今后五年,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芜湖市“十二五”规划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发挥法院的职能作用,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具体体现在“五个下功夫”:
一、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自觉地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沟通,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紧紧围绕市委加速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公平、公正、稳妥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依法保障芜湖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发展。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金融、信贷、投资等领域的案件,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串通投标、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经济安全和市场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审理好企业破产重组、强制清算、股权纠纷等案件,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壮大。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理好公益诉讼案件,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和重大职务犯罪,注重人权保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芜湖”、“法治芜湖”建设。
三、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注重利益协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三农”、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调解、信访、综合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完善涉诉信访案件排查研判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完善信访听证制度,积极倾听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力求“事要解决,息诉罢访”。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基本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建立完善专门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四、在公正司法上下功夫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完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和法官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司法公开的新途径,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扩大二审案件开庭和申诉、执行异议等案件听证范围。持续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及时发布重大司法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加大判后释疑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制度,增进群众对裁判结果、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严格依照《监督法》的规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增公信。
五、在强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公正廉洁办案、让党和人民信任的法官队伍。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廉洁”等主题教育活动,重温法官誓词,增强法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引导广大法官增强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司法作风,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法官职业培训,提升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敏感性、突发性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把司法廉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完善司法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严明法纪,严肃查处各种不廉洁办案的行为,确保案件和队伍不出问题。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市法院面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的五年,也是励精图治、奋发有为的五年。我们将紧紧围绕芜湖市工作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高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民、公正、廉洁司法,为加快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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