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第五次(九月份) 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推动芜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实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动态化管理的通知》(办[2012]35号)文件要求,市文明办委托第三方于9月24日至28日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开展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从测评情况看,四县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五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弋江区、镜湖区、鸠江区、三山区。
希望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认真分析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两办文件兑现奖惩。市文明办将组织新闻媒体、市文明城市建设督察团对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回访。
芜湖市文明办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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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无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