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乱性 强暴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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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
国庆
本报讯
因酒后冲动,枞阳汤沟镇年届40岁的男子陈某竟对几乎年长自己近20岁的同村妇女吴某打起了“主意”,结果被枞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9月26日晚11时许,陈某酒后路过汤沟镇吴某住宅时,想到吴某单身已久,突生邪念,于是关闭掉吴某住宅外墙的电源开关,推门进入室内欲对熟睡在床上的吴某非礼。被惊醒的吴某大声呼喊并反抗,陈某随后仓惶逃离现场。
然而陈某的面部已经被吴某用手电筒照射到。归案后陈某虽然辩解自己是酒后一时糊涂,但最终还是低头认罪。11月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未遂)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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