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法院宣判一恶势力团伙案件

芜湖日报 2019-09-04 01: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近日,芜湖县法院对发生在该县范围内的首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王震犯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70000元。倪鹤强等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零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不同数额财产刑。

经查,2018年12月初,被告人王震因此前赌博输钱较多,萌生采取诈赌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并选择被害人吴某作为实施诈骗的对象。为此,王震邀集、安排被告人徐国平准备了用于诈赌的“特殊隐形眼镜”等作案工具,指使徐国平负责在赌博过程中作假。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9日,被告人王震伙同倪鹤强、徐国平等人以诈赌的方式,与被害人吴某“赌博”四次,吴某输掉18万元左右,实际支付12万元。

2018年4月至11月,被告人王震、倪鹤强、王继湖、李玮、后宗胜等先后在芜湖县湾沚镇威汀酒店棋牌室内、湾沚镇中法机械商贸城足疗店内、红杨镇芳山附近民房内、红杨镇怡龙山庄内、宣城市境内树林、民房等地、湾沚镇实验学校拆迁房附近、湾沚镇喇叭口沙场附近民房内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按一定比例抽头渔利。

2018年12月某日下午,被告人王震在湾沚镇未来城地下室内赌博。期间,陶某某因事不满,欲将赌桌掀翻,王震对其行为不满遂拿起麻将将对方头部砸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震长期以赌博为业,为获取不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倪鹤强、后宗胜等人实施诈骗、开设赌场犯罪,并因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形成以王震为纠集者,倪鹤强、后宗胜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遂作出以上判决。

新闻推荐

芜湖一检察院副检察长因“贪”获刑

本报讯(记者唐欢)利用反贪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还私自挪用案款。8月13日,记者获悉,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对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原党...

芜湖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芜湖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